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高雄爆發殘忍分屍案,71歲婦人遺體殘缺不全,法醫高大成推測凶嫌殺人動機恐與情財有關。(圖/資料照)
高雄爆發殺人分屍案!一名前科累累的72歲張姓男子涉嫌殺害71歲趙林姓婦人,並將婦人分屍裝袋丟進前鎮五號船渠,但張男落網後否認殺人,被檢方依殺人罪向法院聲押。據悉,張男將婦人遺體切成細碎肉塊,還疑似有剝皮跡象,殘忍手段震驚社會。對此,法醫高大成研判凶嫌是基於逃避心態才將被害人分屍,懷疑殺人動機可能與感情、金錢有關。
▲婦人載張姓男子返家後,慘被分屍多塊棄屍於河。(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高雄左營區這名71歲趙林姓婦人,在大年初五(2日)出門後失聯,家屬於3日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婦人曾騎車載一名72歲張姓男子返回其位於前鎮區住處,婦人進屋後就沒有再出現。
▲趙林姓婦人遭分屍後,只找到內臟、1截腳掌及大量碎屍塊。(圖/翻攝畫面)
張男則在3日清晨6時至10時間,12度進出家門,其中5次還攜帶可疑袋狀物外出丟棄,警方懷疑婦人遭殺害,立即報請檢察官偵辦,檢警於張男家中發現大量血跡噴濺痕跡,並於6日在前鎮五號船渠附近尋獲林婦遺體,但遺體竟是內臟、1截腳掌及大量碎屍塊,還疑似被剝皮,經鑑識比對後才確認身分。
法醫高大成指出,分屍案的被害者及凶手多半互相認識,只要查出死者身分就能確定凶手是誰,因為凶手分屍就是怕被認出來,出於逃避心態才會將被害人分屍。另外,分屍通常在浴室進行,若浴室排水孔內檢測出血跡、肉末,就能證實被害人慘遭毒手。
高大成表示,若能尋獲死者胃部,可鑑識有無服用安眠藥,釐清是否被下藥;若能找到子宮、陰道就能採集有無凶手精液,或死者手指指甲縫有無凶手皮屑。高大成推測,凶嫌行凶動機很可能與感情、金錢有關。
至於張男疑似騎腳踏車分5趟棄屍,高大成研判婦人體重應低於50公斤,扣除血液後,每袋屍塊可能僅8至9公斤重,確實有可能分5趟以腳踏車菜籃載運;至於被害人疑似遭剝皮,高大成認為應是遺體被切開丟入水中,導致皮膚與肌肉遇水膨脹分離,並非凶手刻意剝皮,而骨頭可能也是因為遺體腐化與肌肉分離,仍沉在水中。
而截至目前為止,檢警仍未尋獲被害婦人的頭顱,高大成表示,因為人頭丟進水裡會立刻浮起來,但凶手分屍、拋屍就是為了掩人耳目,因此應該不會將頭顱丟在水中,高機率會在棄屍地點附近另尋他處埋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