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王文承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2016年底遭檢方依偽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宣判,劉喬安3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劉喬安晚間開直播哭訴,「不想再上訴了,我不會掙扎,我會進去關」。
![2016年底劉喬安遭檢方依偽證罪嫌起訴,被台北地院判3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4/06/26/4703596-PH.jpg)
▲2016年底劉喬安遭檢方依偽證罪嫌起訴,被台北地院判3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劉喬安2014年遭《壹週刊》爆料賣淫,起初她控告週刊涉妨害秘密等罪,劉喬安以證人身分到北檢出庭時,作證謊稱自己是去飯店賣酒、否認援交。但檢方調查劉喬安被拍影片,以及她和記者的對話紀錄,檢方認定她說謊,2016年底檢方將依偽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宣判,劉喬安3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劉喬安晚間開直播,表示不會再上訴、不會掙扎,會進去服刑,並為過去行為道歉。她哭訴,「我已經沒輒了!」且是為了保護女兒才不敢承認賣淫,坦言被媒體追殺、憂鬱症纏身,但她強調對人生沒絕望,在進去前會繼續出席表演。
最後,她表示自己考到芳療師執照,之後進去關會帶上芳療師相關資料,出獄後勇敢面對未來,也希望外界別再打擾她的家人。
本月4日劉喬安遭移民暨海關執法局、波士頓警方等單位,在波士頓一家旅館將其逮捕,並被放上網路公布其上銬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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