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審會表態將撤資非法新興叫車服務Uber。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直言,即使撤資也趕不走Uber,政府應想辦法和Uber共存共榮。
Uber以外資身份進入台灣,以新台幣100萬元在台灣成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自認是資訊公司,但交通部認定Uber就是從事計程車運輸業,未申請登記,還招攬一般駕駛以自用小客車違法載客,車資在海外扣款,政府也無法課稅,與計程車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消費者也沒保障。
▲學者認為趕不走Uber,政府就要和他們共存共榮。(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不過,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說,光撤資也趕不走Uber,換個名稱再投資很容易。
李克聰認為,交通部應想辦法和Uber共存共榮,訂出一套讓Uber合法生存,民眾又能享受Uber帶來的新科技服務。
李克聰建議,交通部短期間仍持續對都會區的Uber開罰,保障合法計程車業者權益,並試著與Uber溝通,若Uber針對偏鄉及弱勢族群者提供服務,可以免罰,雙方找出對彼此都有利合作模式,導入合法經營規範。
公路總局表示,只要Uber一天不合法,開罰絕不會停止。
公路總局統計,到7月25日,針對Uber在台灣的公司與違法攬客的司機,共開出739張罰單,累計罰金新台幣6467萬元,Uber已繳44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