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有共識就等計畫書! 市府「有條件同意」大巨蛋19項

記者盧冠妃/台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去年520因「未按圖施工」遭到北市府勒令停工,日前最高行政法院針對遠雄提出的停止停工聲請裁定書出爐。遠雄於8月5日申請28項施工項目,9日下午北市府和遠雄再次召開會議,最後都發局提出「同意及有條件施做」19項。

林洲民 大巨蛋 施工計畫 盧冠妃攝

▲遠雄8月5日提出28項施工項目(圖/記者盧冠妃攝)

都發局表示,經過討論9日提出「同意及有條件施作」19項,達成遠雄公司申請28項目的三分之二,「顯示市府尊重法院裁定及對大巨蛋工地安全的重視」,但也表示,遠雄未來如果認為仍有其他涉工地安全的必須施工項目,都可分階段提送都發局審查。

林洲民 大巨蛋 施工計畫 盧冠妃攝

▲都發局長林洲民重申「並非復工」(圖/盧冠妃攝)

其中,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經歷兩個小時的會議「氣氛是正面的,是工程人和工程人之間用理智態度討論工程」。遠雄在8月5日提出兩頁工項,其中28項分成四個種類,每個種類再劃分四大項,28項當中,市府有2項有條件同意施作、17項同意施作以及9項不能施作。

大巨蛋棟的屋頂鈦板相關工程,市府同意施作三樓張力環以上有條件施作外,商場棟、影城棟、旅館及辦公棟的屋頂結構相關工程,還有帷幕相關工程都被認定是暫不施作,因為遠雄以「載重」為由遭到市府及技師公會駁回。

林洲民 大巨蛋 施工計畫 盧冠妃攝

▲市府呼籲遠雄「施工計畫完整,可分階段送」(圖/盧冠妃攝)

是否同意19項施作就會收回抗告,都發局認定這是兩回事。林洲民重申這不是復工,事先行被爆施工,呼籲遠雄儘快提出施工計畫,「市府清楚的說,不必做完整本施工計畫再送,根據最佳工程判斷,你做決定,你做拆解」,局長帶頭放軟身段,都發局同仁甚至說出「拜託」,希望遠雄僅快提出施工計畫書,林洲民保證「市府當然不會怠慢也不應該怠慢」。 

對此,遠雄回應「都發局同意遠雄可分階段提送,同時對於其他在工程中,有其他設及工地安全項目,也可分階段提交,這的確有助於效率和實際操作需求」。

大巨蛋 記者林敬旻攝

▲大巨蛋終有進度(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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