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市某大學一名美籍副教授3年前用改考卷名義,誘拐系上女學生到教師宿舍強行猥褻,事發後學校發現將他解聘,他反而怪罪女學生。最高法院考量他腎功能衰竭,每周須洗腎3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8月,宣告緩刑3年,並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判決書指出,美籍男子德代傑原在台中市某大學擔任外文系英國文學副教授;受害女學生因就讀該系,2人因而相識。德代傑於2013年4月27日下午,以委請受害女學生幫忙改考卷的名義,邀女學生在系辦碰面,然後開車邀請她去教師宿舍拿考卷幫忙批改,女學生不查與德代傑一起到宿舍。德代傑進入宿舍後,先播放電影與女學生一起觀看,然後假藉觀看女學生的手鍊,開始親吻手背、脖子、胸部等,女學生驚嚇拒絕並試圖抵抗,但因雙方力量、體型差距,女學生無法脫身還被強摸下體。直到女學生接到母親來電,詢問為何尚未返家,女學生趁機表示欲返家,德代傑開車載女學生回系辦公室門口,仍不顧對方拒絕強吻;女學生後來向警方報案,校方調查後將德代傑解聘。
一審考量德代傑犯後沒有悔意,反怪罪女學生害他失去工作、收入,被判刑8月;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因德代傑當庭認錯道歉,獲得對方原諒,審酌他因高血壓、肝硬化併腎功能衰竭,因此宣告獲緩刑3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