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作者:彭瑞祥
佔領國會邁入第10天,不只是學生,也有許多環保團體的成員高度參與其中,分擔現場支援工作,或靜坐聲援(還包括「挨打」、「被抬」);為何環保團體要關心服貿問題?
每個人,都先是一位「公民」,關心公共議題本是公民的責任,投身公共事務本屬必然。而關心環境者,則更需要意識到服貿協議對環境影響的本質。貿易議題本與環境本就息息相關,本文先初步整理環境資訊中心過去的報導和評論,以簡要提示服貿與環境議題的關係。
首先,從服貿協議〈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來看,其開放的產業,與環境相關的有:
環境服務業:
我方環境服務業開放的項目包括污水處理服務、廢棄物處理服務、廢氣清理服務、噪音與振動防制服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服務等5 項。
中方服務業開放的項目則包括排污服務、固體廢棄物處理服務、衛生服務、廢氣清理服務業、噪音與振動防制服務業、自然和風景保護服務及其他環境保護服務等7項。(未開放環境品質監測和污染源檢查)
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環境檢測服務業。
開放基礎公共工程:包含公路開闢與營建、橋樑與隧道管理、電力及電信管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等數十項。
那麼,具體的問題是什麼呢?
讓我們先用條列的方式,簡明易懂,首先,談談開放的項目本身:
1.「用台灣環境浩劫來紓解中國環境問題」,建議環境服務業部分刪除不開放。(環保聯盟學術委員徐光蓉)
2.2013年下半年,環保署預告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認定標準,把原來14 項中的12 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改成一般廢棄物。「我們的服務貿易業開放之後,當這些都不再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誰來禁止它跨國運送?」(徐)
3.法制尚未健全、國內環保犯罪行為尚無法好好管控前,不應允許人力更便宜、更敢作假的中國企業來台獨資,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
4.公共營造工程之開發區位多位於國土敏感區位或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未來若開放跨海峽政商集團強大資本透過BOT、特許經營等方式承攬經營,將造成公共服務「私有化」的危機。(綠黨)
5.在違法飯店未拆、失靈機制待修正的狀況下,引進更多難以監督的中國資本,恐將肆無忌憚地在東海岸圈地,掠奪自然資源。(反反反行動聯盟)
再來,談談協議制定前的準備和評估不足的疑慮:
1.針對環境服務業,至少應舉辦聽證會並進行嚴格的環境政策評估。(徐)
2.協議裡面完全忽略了NGO的角色,對NGO能扮演的重要角色,視而不見。無論是台灣或中國,完全沒有公民參與的機制,並不是一個可長久的制度。(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賴偉傑)
3.環境知情權的制度要先加強,補強環境資訊揭露機制。(賴)
4.不管是輸出或輸入台灣,都要經過政策環評,把所有台灣可承載以及可能衝擊的部分討論清楚之後,再針對這個領域的開放與否做進一步的討論。(賴)
5.在服貿對台灣環境與國土的隱憂、衝擊未明的情況下,缺乏足夠的影響評估,而評估過程也沒有充分的公民知情權和公共參與,是從環境觀點質疑服貿的最主要理由。
就此事而言,和環團關切許許多多的開發案件一樣,貿易協議就像開一條高速公路,要加快貨品或服務的往來,除了考量經濟上的效益,更應考慮更多看不見、難以量化的環境價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馬康多在〈服貿與TPP的環境風險〉提及,「官方從ECFA的衝擊評估,再到此次的服貿衝擊評估報告,基本上仍是極其狹隘的以出口量與GDP的增加幅度為依歸,無能辨識出資本背後連帶影響。」可說是最佳的註解。
貿易、發展、環境與正義
看到這裡,如果您還有興趣做更多功課,我們再來談談這些問題,貿易、發展、環境與正義。
〈貿易與環境的基本關係〉一文便整理了UNEP(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IISD(永續發展報導機構)發布的環境與貿易手冊,其中提到環境、貿易與發展三者之間的基本關係如下。
過去,以去除貿易障礙和保護主義為目的的自由貿易,最受批評的就是,在世界銀行或IMF(國際貨幣基金)推波助瀾下的自由貿易以及WTO等多邊貿易協議,最後促成的往往是「北方國家在貿易中賺取較多的利潤與享受貿易自由化的便利,但南方國家只獲取相對較少的經濟收入,同時在過程中要付出難以估量的環境代價」。
雖說中資和過去全球化風潮中的跨國資本有著不同的本質,這些反省全球化與自由貿易本質的功課,仍不失分析和理解的第一步。筆者想要凸顯的是,既然從環境立場看,當前經濟體系未能完全反映環境生態成本;經濟活動往往導致環境破壞,且增加的財富並不會幫助環境改善。那很顯然:為避免環境惡化,缺乏監督和評估的貿易自由化,絕不是一條可長可久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