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梅姬襲台,財政部今(27)日表示,颱風梅姬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災害補助款,可免納綜合所得稅。
為協助受災地區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各項稅捐,財政部表示,已請各稅捐稽徵機關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將主動派人赴受災地區協助納稅義務人申辦各項稅捐減免,將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原則辦理,協助民眾重建家園。
財政部表示,颱風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災害補助款,例如農漁民救助金,可免納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者,得由村里長出具證明申報災害損失列舉扣除額。
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 500萬元以下者,財政部表示,得由稅捐稽徵機關書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