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莊姓女子,因不滿散步的路線被亂停的車輛影響,所以預先寫好「有停車場不要亂停車去死白癡」的字條,每看見違停車輛,就將紙條夾在車的擋風玻璃。對此,一名林姓女駕駛認為受到羞辱,憤而報警。
去年9月到10月間,42歲的莊姓女子在大肚區遊園路附近散步,若路邊違停的車輛影響她的路線,莊女就會拿出預先寫好「有停車場不要亂停車去死白癡」的紙條,夾在車的擋風玻璃。針對莊女的行為,大部分的車主都不予理會,但一名林姓女駕駛因多次收到紙條,認為受到侮辱憤而報警;警方去年10月15日循著紙條追人,找到莊女時,還當場查扣一本便條紙和5張已經預寫好的紙條。
▲林女的車多次被夾放紙條。(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開庭時,莊女曾向林女道歉,坦言自己有精神障礙、學歷只有國中畢業,並提出自己有輕度智能不足、焦慮等證明;不過,莊女的說法並不被對方認同,林女仍希望莊可以受到懲罰。最後台中地院認為,「去死白癡」足以羞辱林女的人格,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莊女拘役10天,折抵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