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藝人孫耀威3年投資3500萬元,透過何烈國際與微風簽約,在微風廣場二樓開設餐廳,開幕當天他還舉辦盛大酒會,許多藝人也受邀前往,但隔天餐廳就被檢舉露台搭設違建,經北市府通知後,孫耀威雇人拆除,但微風廣場仍以孫耀威違約開設夜店為由,要求解約、不讓餐廳繼續營業,孫耀威憤而提告索賠。一審判微風須賠償549萬餘元,高院今(15)日改判只須賠償孫的營業損失4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