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中壢市一名男子單戀開設推拿館的老闆娘,但因女方拒絕被追求,不但日漸疏遠也不接受他的預約,前年藉機闖入推拿館,持預藏的刀猛刺女方的頸、臉和胸部等處,還遷怒砍刺一名男性消費者。最高法院支持二審判決,今(1)日將上訴駁回,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2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王男曾多次到孟女的按摩工作室消費,對孟女產生情愫,但卻感到孟女對他日漸冷淡,且不再接受他預約按摩,遂心生怨恨而想洩忿。2014年10月13日下午,王男先打電話到工作室向另一名按摩女子預約按摩,並將刀械及橡膠槌藏在背包內,再前往工作室,正當他要進入包廂前,王男持橡膠槌重敲按摩女子的頭,對方因遭攻擊而放聲大叫,驚動當時在另一包廂內的孟女及客人,引來兩人前往關切。王男見孟女現身,隨即緊跟在後,見客人站在包廂門邊,竟不分青紅皂白瘋狂攻擊不相干的客人,並持刀攻擊孟女。
歷審認為,王男具有殺人犯意,且殺意甚堅,審酌王男只因認為被害人對他日漸冷淡,就持刀行凶,顯見他自我控制能力甚低,其犯行固不可取,但考量他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