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今(16)日立法院針對Uber違法在台營業,朝野立委三讀通過《公路法》第77、78條修正案,提升違法經營汽車或運輸業者罰款,從現行的新台幣5萬以上、15萬以下,拉高到10萬以上、2500萬以下,且可勒令停業,給予教訓。
▲立院今通過《公路法》。(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Uber來台4年違法營業議題爭辯不休,先前被開罰8千3百萬元仍沒有納管,業者態度強硬,不願配合更動經營模式,月初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步討論修正《公路法》並快速通過,今日更三讀通過修法。
針對現行《公路法》規定,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和汽車駕駛人駕照,從原本吊扣2個月到6個月或吊銷,加重罰吊扣車牌及駕照4個月到1年或吊銷,且2年內不得考領駕照或重領牌照,違規罰金也從5萬以上、15萬以下,拉高到10萬以上、2500萬以下,最快明年元旦就會上路,而這也將是Uber在全球營業面臨最高罰金。
對此,Uber方面回應,他們堅持以立新法管理共享平台,而面對重罰是否退出台灣,Uber相信有更智慧的方式管理車輛分享平台,保障乘客和駕駛的權利,他們仍希望和政府持續討論,並對任何可能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