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冬至即將到來,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0)日公布,地方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湯圓產品及其配料結果,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順丁烯二酸(酐)等,發現3件防腐劑使用不符規定、1件使用了不能使用在食品上的工業染劑。
食藥署表示,此次抽驗結果違規者,其中有3件為防腐劑使用不符規定,分別為台北市六順豆花販售的地瓜圓,遭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超標;南投縣洪○樑販售的湯圓,驗出「己二烯酸」微量超標;新北市的瑞芳美食街44攤販售的紅色小湯圓,添加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等食品中,不得使用於湯圓產品的去水醋酸。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上述防腐劑使用不符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至300萬元罰鍰。
另1件違規產品是由台中市豐東豆花販售的紅白小湯圓,檢出不得添加於食品中的工業染料(鹽基性桃紅精),因涉及刑責,全案交由檢調介入調查,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相關規定,以免觸法,並維護民眾健康。另提醒消費者,市售湯圓種類繁多,冬至饗食湯圓時,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產品,選購熱量及糖含量相對較低的產品,建議可搭配高纖蔬果及適當運動,以免增加身體負擔。
(圖與新聞內容無關/攝影者木由子攝影, Flickr CC License) https://goo.gl/yO9n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