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黨產會認定中央投資與欣裕台兩公司為黨內附隨組織,並決議在30日內收歸國有一案,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3)日下午3時裁定並無造成難以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駁回聲請,國民黨、中投和欣裕台敗訴。國民黨也回應,將會依法抗告,維護權益。
▲法院駁回中投附隨組織停執案。
不當黨產處理會11月2日做出第1個行政處分,認定國民黨百分百持股的中投和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於同月29日決議將兩公司股權在30日內收歸國有,國民黨、中投和欣裕台均感不服,分別向法院提告,並聲請在訴訟定讞前暫時停止執行該處分。
針對「30日內收歸國有」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移轉國庫會衍生許多問題,上週裁准在主要訴訟定讞前,有必要停止執行。另認定中投和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方面,法院今日認定並無造成難以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駁回聲請,國民黨不服可再抗告。
國民黨晚間也針對敗訴發表聲明,直言對於法院裁定深感遺憾,將依法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以維護權益。國民黨強調,多年來將中投公司及欣裕台營運委託專業人士,並未涉入任何人事、財務或業務,黨產會所為不但讓兩家公司價值減損,更嚴重損害股東權益,一定會依法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