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勞動部難得講人話,千萬別縮回去。」對於蝶戀花旅行社國道車禍造成33人死亡,康姓駕駛是否超時工作一事,律師苗博雅在臉書轉貼相關新聞並如此說道。
這起重大車禍釀成嚴重死傷,也掀起諸多討論,尤其在駕駛員是否超時過勞開車上,引起關注;由於康姓駕駛當天從早上6點就出發,直到晚上9點仍在開車,工時超過14小時,比單日工時上限12小時還長,外界也紛紛臆測司機過勞恐是意外發生原因之一。
然而,康姓駕駛是否超時工作,公路總局與勞動部對「工時」認定標準,卻出現不一致現象。
據相關報導,公路總局官員說,司機必須手握方向盤才算進工時,但勞動部卻提出不同解釋。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交通部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規定,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要休息30分鐘等,主要控管的是「駕駛時間」,但《勞基法》規定,除了實際駕駛時間,包括備勤時間、準備時間,無論是否操控方向盤,都必須計算在實際工時內。
苗博雅指出,交通部訂的規則握方向盤幾小時是交通部自己的事;勞動部管的勞基法就是一天工時上限12小時,待命就是工作。
她認為,這不是兩個機關不同調的問題,是行政命令位階的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法律位階的勞基法不同調。「怎麼處理?國中生就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