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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定讞8年恐翻盤? 死者姐:震驚、失望、浪費社會資源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17年前新北市淡水區發生一起可怕的單戀情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遭拒,將她砍殺176刀後棄屍,當時纏訟9年,王鴻偉死刑定讞,如今卻因為最高檢認為這起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特別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之事證調查,違反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以及平等及比例原則,在今天提起非常上訴。面對這樣戲劇化的轉變,死者姐姐張雅琪接受三立新聞訪問,坦言,法律就是在保護壞人。

死者姐批:法律保護壞人。

▲死者姐張雅琪認為法律專門保護壞人。

17年了,張雅琪對於妹妹慘遭王鴻偉毒手,原本的情緒已經慢慢淡化,慢慢走出悲傷,如今因為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一幕幕全部又被翻出來,妹妹的死狀,妹妹的冤屈,妹妹來不及綻放的青春年華,都讓張雅琪非常不捨,更不捨老爸爸、老媽媽的感受,放在心中最沉痛的記憶,也連帶被翻出來!她只有一句話想說:「很震驚,覺得很失望,但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又能說些什麼?我們沒辦法改變法律,法律就是一直保護壞人!」

張雅琪還說,從王鴻偉遭逮,進入司法程序,每一次開庭,王鴻偉總是告訴法官說,對不起家屬,他想道歉,但走出法庭,他卻是千交代萬交代,告訴疼愛他的媽媽說,不能賠償死者家屬任何一毛錢,就算賠了錢,自己還是會被判死刑。張雅琪說從當時他就覺得王鴻偉的後悔是刻意表現出來,想逃脫死刑的!並不是真心悔改,當年就是這樣被判死刑定讞,怎麼現在又舊案重談,開始談論他有教化可能性?姐姐直接批評,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的做法,根本就是浪費社會資源!

#「可教化」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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