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韻筑/台北報導
藝人王樂妍演出電視劇,人氣大增,7年前她和友人成立演藝經紀公司,不過遭到一名自稱是合夥人的李先生爆料,指控她以偽造文書侵占公司,並轉走公司20多萬元的款項,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王樂妍經紀人也不願多做回應。
▲翻攝王樂妍臉書
藝人王樂妍演出偶像劇,劇中飾演率性女老師深得粉絲喜愛,也讓知名度再攀升,如今卻陷入侵占官司。
爆紅後活動接不完,王樂妍民國99年跟一名李先生合開演藝經紀公司,現在合夥人秀出國稅局授權書,以前王樂妍都把公司存摺身份證交由他處理,但事後疑似不想付10%利潤,還到戶政事務所申報證件遺失,將公司20多萬元的款項轉入個人帳戶。
李先生:「背信背義、忘恩負義、過河拆橋、見利忘義,她完全不顧前面的情面。」
自認陪王樂妍走過沒有經紀人的日子,李先生拿出過往對話記錄,當時王樂妍還說對方是他最大投資商,會努力實現,讓對方不再為他開車,還說有天一定會成為大明星來回饋對方幫助。
李先生:「她身為一個藝人去鋪天蓋地的把公司變走,她一樣去變造她的身分證,就是要偽造文書再去重新申請公司的變更事項登記卡。」
實際致電給王樂妍經紀人,針對遭指控部分,經紀人表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多作回應,不過跟著王樂妍演藝身價水漲船高,傳出侵占官司,恐怕也折損不少粉絲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