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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開完了!同婚意見仍分歧 挺同、反同淹沒司法廣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同婚釋憲案」憲法法庭辯論到今(24)日中午結束,大法官諭知將在1個月內公布解釋日期。聲請者祈家威表示,相信大法官會審慎思考,做出對同志有利的釋憲文;下一代幸福聯盟表示,今天辯論只聽到一方的聲音,擔心大法官輕易做出解釋,會有司法權侵害立法權的疑慮。

身為台灣第一位出櫃的男同志,祈家威為爭取同志結婚聲請釋憲,大法官也開庭辯論。辯論結束後,祈家威走進挺同群眾中,他說,此次辯論有很多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基本上都是認為同性戀應有婚姻權的保障,只是有一部分人主張,從民法去修,有一部分主張應該立專法。

同婚釋憲辯論庭,憲法法庭,同性戀,祁家威 圖/記者林敬旻攝

▲聲請者祁家威。(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祈家威表示,他在結語上強調,異性戀的婚姻好像騎摩托車,兩個人騎可以騎很遠,但若用伴侶法專法給同性戀,好像丟一輛協力車,一樣是兩個人騎,但婚姻是條漫長的路,不是閃結閃離的短暫時光,如果要走長遠的路,協力車會騎得很累,這就是一種次等公民的對待。祈說,相信大法官聽完他的論述,思考後應會對同志做出一個有利的釋憲文。

就在挺同人士旁,下一代幸福聯盟也同步舉行記者會,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表示,既然是辯論,就應該有正反方意見,但今天幾乎所有人都一面倒支持同婚,這樣的辯論並不公平,事實上社會對此議題的意見仍非常分歧。

幸福盟強調,目前通過同婚的都是西方國家,東方、華人社會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通過,他們認同法務部長邱太三的看法,同婚議題需要長時間討論凝聚共識,否則會淪為躁進,至今政府還沒有任何影響評估報告,大法官若在社會沒有共識下,就以釋憲方式開放同性婚姻,會有司法權干涉立法權的疑慮。大法官是總統派任的,立法委員才是人民選出的,這樣爭議的議題,應該由全民決定,而非由少數大法官決定。

同婚釋憲辯論庭,憲法法庭,同性戀,反同婚 圖/記者林敬旻攝

▲下一代幸福聯盟。(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下一代幸福聯盟,司法院前廣場。潘千詩攝影

▲下一代幸福聯盟。(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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