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14)日召開記者指出,一名弱勢婦人因車禍無法負擔6萬元醫療費,卻遭到台北榮總逼簽本票才能出院一事,對此,台北榮總澄清表示,該院為公立醫院,依法對於欠繳的醫療費用有催收的義務,且接受上級機關及審監單位的查核,如果未按規定辦理,即屬瀆職、怠忽職守。
針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召開記者會「弱勢婦人車禍 控榮總逼簽本票」一事,台北榮總今天發出七點聲明澄清,全文如下:
一、53歲女士,3月6日凌晨騎車回家於承德路被轎車撞飛,緊急送送到本院急診室,當日入院,上午馬上於11:25順利完成手術,隔日順利辦理出院,恢復良好;病人本身對本院醫療處置相當感謝。
二、病人及家屬當時表示,車禍對方有強制責任險,可以辦理理賠,所以選擇自費較牢固之醫材,需自費5萬8千多元。出院時,病人表示經濟困難,且保險給付的部分還沒下來,需先欠款,當下即由本院社工室輔導員協助,同意依規定簽妥本票,日後還款,順利辦理出院。
三、本院為公立醫院,依法對於欠繳的醫療費用有催收的義務,且接受上級機關及審監單位的查核,如果未按規定辦理,即屬瀆職、怠忽職守。
四、本院長期協助弱勢或低收入民眾申請補助,可謂不遺餘力。若為經濟有困難且符合低收入資格的弱勢族群,會主動協助病人或家屬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或是尋求社會善款或惠眾基金協助,每年均有超過二千人次得到適時的經濟協助,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對於真正的弱勢族群都有完善的照顧。
本院慈善補助包括:(一)員工愛心捐款 (二)惠眾董、監事及善心人士捐款(三)生活廣場統一發票對獎所得。
五、本票簽具僅限住院病人出院時,且金額較大者(五千元以上)或是累積多次欠費者,此項規定為國內大多數醫院所採用,若覺扞格,應是主觀認定或觀感問題,院方會精進執行技巧。
六、本院病人若是有欠費,電腦上會有註記,在掛號及繳費時提醒病人,但不會影響病人所有門診、急診、住院的就醫權益。
七、後來得知肇事車主不聞不問,本院一本照顧經濟困難病患之初衷,在家屬取得對方保險理賠金之前,會主動伸出援手協助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