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涉及八里雙屍命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判謝依涵無期徒刑,讓她免死定讞。
▲圖/資料照
以下是全案大事記:
--民國102年2、3月,富商陳進福與妻子張翠萍先後被人發現陳屍在新北市八里淡水河畔。
--3月6日,士林地檢署聲押涉案的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友人歐石城、鍾典峰與女店長謝依涵。
--3月7日,士林地院裁定謝依涵羈押禁見,呂炳宏及歐石城、鍾典峰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
--3月28日,檢方解除對媽媽嘴咖啡店的封鎖。
--4月12日,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強盜殺人、詐欺、竊盜、傷害、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謝依涵;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3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4月15日,全案移審士林地院,謝依涵庭訊落淚否認強盜殺人,還自爆陳進福想留她過夜遭拒。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8月27日,謝依涵在庭訊自爆曾遭陳進福性侵才痛下殺手;檢方對她求處死刑,全案辯論終結。
--10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
--103年9月5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謝依涵死刑。
--104年2月12日,最高法院撤銷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104年5月29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謝依涵死刑。
--104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106年1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謝依涵無期徒刑。謝依涵首次獲判免死。
--4月19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免死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