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被友人封為「女神」、綽號林艾比的辣妹林于萱,2014年10月和一群朋友去KTV唱歌,席間她認為,友人施宇義亂點酒,害她多付8百多元酒錢,憤而在電話中向男友李祥榮抱怨,李男來找4名友人圍毆施男致死。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為李男及4名共犯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今(10)日將上訴駁回,依傷害致死罪各判處4年6月到7年不等徒刑確定。
歷審認為,林女沒有主動打電話給男友,也不知撂人尋仇,判她無罪確定;至於李祥榮等5人,高院更一審認定,他們沒有殺人犯意,且犯後與死者家屬和解、賠償損失,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4年6月到7年不等刑期,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