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昨(18)日在第7次會議時,通盤檢討有關兒虐防治政策,委員們認為,我國兒虐通報件數相當可怕,尤其是6歲以下不會求救的孩子們,若政府認為少子化攸關國安問題,那國家公權力更應著力保障,「今天的兒少是明天的台灣」,因此應該優先編列兒少預算。
該組委員表示,台灣一年兒虐數量高達5萬4597件,且黑數相當龐大,從18日上午9點半至下午4點半,台灣地區就接獲35個疑似兒虐的案件通報,且社福一年開案服務數字也將近一萬人,以人權立國來講,應該可以稱之為「恥辱」。台灣生育率已經很低,但養得不好,問題會更嚴重,因此希望在更高層級行政院成立「兒少保護辦公室」,畢竟兒虐問題不是「衛服部保護司」一個單位就可以處理的事情。
委員表示,目前台灣沒有兒保系統的網絡,根本無法預防兒虐再犯,建議建立網絡,強化兒童保護機制;且研究發現重大兒虐案中,有六成都曾進過兒保體系,且91%的重大案件被害人都是6歲以下兒童,但實務上的困難是根本不知道台灣的小孩是怎麼死的,因此希望法務部能做「兒童死亡檢視」,找到死亡原因並作整體分析。
委員表示,實務上經常發生社工一直找不到孩子,家長會用很多理由推稱孩子到南部去,或是根本不開門讓社工進去,直到社工下次再聽到孩子的消息時,就是孩子已經死亡,因此希望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3跟56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1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就「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關於第一級兒少緊急保護、安置事件、第二級第一類安置及評估事件,在訪視顯有困難,或兒少行方不明時,有聲請調取該照護兒童人的通聯紀錄、健保或就醫等紀錄的必要時,得報請檢察官調取或向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並研修刑事訴訟法第131條,必要時賦予司法警察得逕行搜索的可能性,做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此外本次會議,也針對少年以及性侵害被害者的相關議題均有通盤討論及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