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遠雄集團趙藤雄涉嫌行賄取得八德合宜住宅,原法院裁定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以5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1)日評議裁定,撤銷趙藤雄以及遠雄集團前副總魏春雄的交保案,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根據消息,傳今晚間8時30分召開羈押庭。 據傳,檢方抗告成功理由為,趙藤雄具保五百萬元、魏春雄一百萬元,不足以保證無棄保逃匿之虞;且兩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且案尚偵查中,有串供之虞。(整理:實習編輯廖庭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