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抓包!斑節對蝦逾期1年多 「福有」賣6縣市火鍋店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於昨(25)日傍晚接獲高雄市衛生局通知,「福有企業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仁武區的倉庫(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三巷180號)貯存逾有效日期「斑節對蝦(有效日期:105年3月1日及106年4月21日)」61箱。該局依違反食安法裁罰新台幣 120萬元罰鍰並廢止食品業者登錄字號,考量該公司涉嫌意圖欺騙他人,後續全案將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福有企業有限公司貯存逾有效日期「斑節對蝦」61箱,依違反食安法遭罰新台幣120萬元。(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福有企業有限公司貯存逾有效日期「斑節對蝦」61箱,依違反食安法遭罰新台幣120萬元。(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昨日前往「福有企業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4號18樓)」」稽查,現場為辦公室型態,連夜約談該公司委託人廖姓委託人,坦承近2年自行進口「斑節對蝦」 ,明知已過期仍持續出貨逾期「斑節對蝦」673箱(9公斤/箱)。

此外,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指出,該公司於105年7月已因貯存大量逾期食品遭開罰,此次屬第2次違規,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及依中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罰120萬元罰鍰,並廢止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且福有公司連續2次,遭查獲涉嫌蓄意將過期品當正常品販售,意圖欺騙他人涉違反刑法255條,後續全案將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王明理進一步表示,該公司出貨逾期「斑節對蝦」予17家餐飲業者,該局第一時間即通知新北市、台中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衛生局清查12家下游餐飲業,主要為火鍋店與茶樓,並完成清查轄內5家下游餐飲業,其中4家已歇業;另「威靈頓街一號臺北信義店(大安區信義路4段152號)」使用斑節對蝦製作餐點「虎斑對蝦」,衛生局已責令業者下架2箱(9公斤/箱)並辦理退貨。

福有企業有限公司提交衛生局消費者補償方案,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消費者可憑發票或消費憑證去電02-6618-5656申請虎斑對蝦消費金額退費(275元/份)。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第8款:逾有效日期…」,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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