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全國至少有1萬3千台電梯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監察院昨(5)日發文糾正內政部怠於監督管理,忽視民眾的生命安全。國內建築物升降設備相關管理辦法發布施行至今已經24年,但內政部對於現有設備的數量、維護保養、安全檢查等公共安全資料,卻缺乏管理機制,讓全台將近1萬3千餘台的升降設備沒有依照規定定期保養、檢查,明顯失職,監察委員林鉅鋃遂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
資料畫面
糾正文更指出,建築升降設備的專業廠商,明顯人力不足,其中平均每人每月維護保養台數,竟有達134.1台者,是規定保養負荷容量50台的2.68倍。且在監察院未調查前,內政部竟未積極查核,導致法令規範形同虛設。對此,內政部表示,會虛心接受檢討,並協調各縣市排定老舊升降設備的檢查時間表,絕不輕忽民眾生命安全。(整理:實習編輯吳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