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趙藤雄們殺了孫中山?!
文/王大師
不得不承認,台灣是個違憲的國家;不是因為我們要獨立或統一;也不是要增加或降低投票年齡;更不是要廢死或處死殺人魔,而是台灣違反憲法第一四三條第三項的「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當然,現代人看到這項條文,會覺得是天方夜譚。根據自由市場的法則,房屋價格原本就是需要由市場機制決定才對,怎能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並歸人民共享呢?這不成了共產主義?
但弔詭的是,以國父思想為主幹的《中華民國憲法》,從一開始就明定民生主義乃共產主義是也。
這有沒有道理?其實還是有的,先將意識形態甩一邊。就從「自由市場」這個抽象的意含檢視,是否真有這東西?屬右翼的「芝加哥學派」,常常搬出這個經濟學「大腳」,說真有個效率市場在某處,以價格訊號(price signal)決定最佳的價格。
但真是如此嗎?就拿遠雄董座趙藤雄,上週被逮個正著的勾當來說,這些營建業巨擘,明明已富可敵國,光年薪就排在3,000~5,000萬級距的極富階級。遠雄的總資產更達4,000億台幣。擁有如此龐大的資產規模,一般人認為企業的營運,總該上軌道了吧。
但答案卻是否定的,遠雄在包辦內科、大巨蛋、三峽造鎮、各式二代宅後,居然在利潤不是最高的桃園與林口A7合宜住宅上,必須賄賂官員,才能奪得標案。如果就連遠雄都要走巧門,那其他規模更小的建商呢?很難想像都是模範生。
也就是說,一般老百姓的購屋價格,並不是誠實的反映勞力、資本、土地與企業家精神等四項經濟學要素,而是必須支付一筆額外的「尋租成本」,也就是所謂的保護費,才能順暢運作。
這跟自由經濟毫無關係,或者是說,我們俗稱的合理價格是個假象,背後是被龐大的「產官學共犯結構」,給哄抬出的海市蜃樓。很大一部份是沒有必要的勒索費,並將合格的參與者排外。因此左派學者,通常會制定一套抑制市場炒作的干預措施救濟。
像德國就是非常好的例子,不像台灣是個違憲的國家,德國遵從其基本法,其中的第二十條第一項明訂:「聯邦德國是民主和社會福利的聯邦國家,視住宅、教育與醫療,為社會福利一環。」
德國政府認為居住正義為人民的基本需求,不把房地產當作推動經濟成長的產業或稅收來源。德國佬之所以可作到居住正義的目標,除了有效規劃、充足供應、以及合理利率外,更重要的是,德國人不炒房,而是尋求成熟的租屋市場。
德國房屋自有率僅為42%,反觀台灣則約八成多,很多人擁有3戶以上房屋,有人甚至囤有192間房屋。德國的租房率則達58%,年輕人的租屋率更高達77%。此外,德國政府通常會補貼3成的租屋成本。其租屋政策,促使擴大貧富差距的因素—資本利得,難以累積。
反觀台灣,幾十年來從未規劃有效的房屋政策,原本立意良善的國宅計畫,最後卻無疾而終,供出租專用的社會住宅,卻不知不覺的更改成由建商出售,賺取利差的合宜住宅。
也許你會說,台灣效法的是英美自由主義法則啊,這些國家皆認為熱絡的不動產市場,是拉動經濟的火車頭。然而在歷經2008年的金融海嘯後,學者們已發現央格魯薩克遜式的經濟觀點,是非常不可取的毒藥。反觀德國的福利經濟學,在該時期則毫髮無傷。
英美政府為了平息Dot.com泡沫後的副作用,濫用央行的寬鬆貨幣政策,吹大房屋市場,以吸收超發的熱錢。這使華爾街龐氏遊戲的泡沫,暫時抑制住,卻苦了有實質住屋需求的老百姓。
英美在危機後的屋價,多半是由避險基金入場炒作而穩定住,用的是聯準會與英格蘭銀行所提供的零利率貸款,但年輕人與中下階層,因沒有良好的信用歷史,根本貸不到款購屋。
這些窮人必須承租比德國貴好幾成的狹小空間,或是負債累累的背高房屋貸款。這讓走英美模式國家的經濟,全陷在高貧富不均的泥淖中。西班牙更因炒房政策,一度陷入歐豬五國的窘境。
當然,我不是鼓勵台灣真的走共產主義,但某程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是絕對需被採納的。比方說,與新加坡、南韓、香港等地區的社會住宅政策相比,台灣遠遠落後。
我國對供投資客炒房的貸款成數與利率,皆十分寬鬆。房地產的課稅機制,仍然採用非實價課稅制度,且為單一稅率。我國央行的貨幣制度,則完全仰賴美國的聯準會,總裁彭淮南好像接指令的小弟般,葉倫說什麼,我們就跟著做什麼,毫無自主的決策空間。
上述種種弊端,雖可將房市炒的熱絡,讓名目GDP點綴的光鮮亮麗,但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台灣高房價水準在全球數一數二,年初學運的不滿,有很大一部份是抱怨居住不正義。
趙藤雄不當利益輸送事件,更是失控房屋市場的體現。如果政府連人民最基本的居住權利都無法照顧,一個好看的GDP又有何意義。奉勸政府與企業不要一味將「拼經濟」放在口中,沒有公平的繁榮,根本是個讓人餓不死的悲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