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7月,一名有多項竊盜前科、出獄後在宜蘭租屋的男子賴紀康,趁著同樓分租女房客阿美(化名)吃藥午睡時試圖性侵,阿美察覺異狀驚醒,用力抓住賴男的睪丸反抗,沒想到賴男卻將逃離的她拖回沙發,強壓逼迫口交。最後阿美趁機衝下樓求救,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將賴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前年底才剛出獄的賴紀康,在宜蘭某處二樓租屋,去年7月1日竟趁著同樓的阿美吃了抗癲癇的藥物,在公共客廳的沙發午睡時,偷偷脫去女方的褲子、內褲撫摸下體與大腿,跨坐在女方身上想一逞獸慾。
▲示意圖/攝影者Indi Samarajiva, flickr CC License
阿美睡夢中感到身體發癢,驚醒發現賴男已脫下褲子準備侵犯她,還抓著她的頭要將下體塞進她嘴巴,阿美奮力反抗,用力猛抓賴男的睪丸想逃,還大聲尖叫3次救命試圖求助,卻被男方拿桌上的手機塞嘴,並賞了3個耳光,只好更大力捏賴男的睪丸,趁他疼痛時逃走。
沒想到,賴男馬上起身將阿美抓回,壓在另一張沙發上對她碎念「來生小孩」,讓阿美驚慌用手遮住下體反抗,並大喊「再不放手你就不是人」,此時賴男才放開她,回到本來的沙發上示意要她主動口交,阿美才趁機哭著衝下樓,不顧自己下身裸露,驚恐向一樓房東與其他飲酒的男子求援。
賴男落網後否認犯案,稱自己案發前跟房東喝酒,因酒量不好先回房間休息,甚至說不知道當時自己身處何處,根本沒遇到阿美。然而當時在一樓眾人都證稱阿美痛哭著沒穿褲子跑下樓,並用台語哭喊「被強姦」,還協助拿毯子給她蓋,也緊急報警,警方也向法院說明處理過程。
法官審酌認為,賴男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不僅意圖性侵被害人,還因被害人驚醒提升犯意,以強暴方式脅迫口交未遂,已對被害人心理造成不易消除的傷害,犯後否認犯行、未能與被害人和解,加上又是累犯,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賴男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