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壇天后」二姊江蕙家遭強盜案 陳金標一審重判7年6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6/20 11:26發稿│14:05  更新

「歌壇天后」二姊江蕙的家去年底遭歹徒闖入,她與弟弟、外傭均遭歹徒攻擊,案發後,警方循線逮捕涉有重嫌的陳金標到案。陳金標遭起訴後於審理時一再否認涉案,還反指江蕙編故事、警方栽贓,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今(20)日上午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嫌犯陳金標持鐵撬打傷江蕙胞弟逃逸,警方透過DNA逮人,但他堅稱不認識江蕙及家人(翻攝畫面)

▲陳金標被控是闖入江蕙家強盜的歹徒,但他否認涉案,辯稱被警方栽贓。(圖/資料照片)

合議庭審酌,陳金標挑選心智如同孩子的江弟為作案對象,偽裝成保全騙他開門,造成被害人心靈極大的恐懼及傷痛,而該社區設有保全人員,陳男竟長驅直入犯案,造成民眾擔憂治安,陳犯後一再誣指執法人員及被害人栽贓、自導自演,態度實屬惡劣,且陳金標是在第二次假釋後,不到半年又再度犯案,手法如出一轍,顯然對於假釋之恩典棄如敝屣,對刑法的適應能力極差,沒有減刑的必要。

58歲的陳金標被控於2016年12月18日傍晚,持西瓜刀、螺絲起子等工具,潛入江蕙位於新北市淡水的「楓丹白露」社區住處,企圖劫財,江蕙為保護弟弟也受傷,事後陳男被依強盜未遂、傷害、侵入住宅等罪起訴。但陳金標在審理時,至今否認犯罪,還說江蕙知道嫌犯是別人、跟警方勾結。法院為此分別傳喚江蕙、江弟姐夫及鑑識人員、員警等人作證。江蕙先前出庭作證時,證稱當時她被狹持又被推倒,撞得頭腫一大包加重眩暈症,還嘆氣叫陳趕快認罪,罪比較輕。

江蕙首作證 遭刀架脖子問"怎穿這麼多"

▲江蕙今年5月23日到士林地院指證歹徒,並勸陳金標趕快認罪。(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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