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延宕16年的北市永春都更案,雖然在去年拆除地上物開工,但有不同意戶質疑,2014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的計畫案違法,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昨(1)日出爐,台北市政府敗訴,都更事業、權變計畫都被撤銷,全案定讞。
▲圖/中央社
去年6月北市都發局於高等行政法院敗訴後,隨及提出上訴,昨日遭到駁為,維持原先高等行政法院裁決,都發局也表示將要求建商停工,整起都更案回到變更計畫前全區都納入重建的狀態。
永春都更案位於忠孝東路及松山路口,原有126戶,有少數住戶不願配合森業營造提出的都更計畫,因此建商在2014年9月,在同意戶支持下提出變更計畫申請,改為重建和整建併行,將彭龍三等3不同意戶的公寓列為整建區,並在北市府同意下動工。不過,不同意戶不服市府核准變更案,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森業營造無視前後二次變更計畫對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畫的差異,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於變更計畫案中沿用,僅提供少數戶別供不同意戶選配不公平,北市府未糾正有缺失,判處違法,森業營造恐將面臨賠償。台北市都發局對法院見解尊重,但同時也表達遺憾,將在依法行政的原則,為維護並保障各方權益,加強審議法院判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