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陳星事件 呂秋遠給家長的十大建議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才女作家林奕含之死,一度引發社會譁然,台南地檢署經過113天偵辦後,最後認定遭指涉的補教名師陳星具體犯罪事證不足,全案不起訴。消息一出再度因發關注,對此,律師呂秋遠撰文指出,請不要把補習班老師污名化,其實他們很忙,喜歡跟學生談戀愛的人是少數,非常的少數。

陳星不起訴 委任律師:不意外!句句屬實,陳星,林奕含,陳國星

▲圖/資料照

呂秋遠說,有想過如果自己的16歲孩子,開始談戀愛,會是什麼模樣嗎?會不會跟那個人牽手、會不會接吻、會不會上床,然後,突然之間哭了,「因為對方劈腿,想跟他分手,甚至原來有個原配,跑出來跟他說,你搶了我的另一半,我要你賠償?最後孩子得要向元配下跪求饒?」

呂秋遠說,「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這個吸引你孩子的人,可能風度翩翩、一表人才,甚至在社會上有一定的歷練。或者是,他什麼社會上稱許的條件也沒有,但他就是吸引你的孩子,而你的孩子開始為了他,反抗你的建議、荒廢他的功課、拋棄他的最愛,只求跟他繼續交往?」

「如果你有想過,那麼你準備怎麼做?找黑道把這個人斷手斷腳?請不要這麼做,這只會讓他們變成羅密歐與祝英台、梁山伯與茱麗葉,以為自己的愛情就是至高無上的唯一真愛,他們會願意拋頭顱灑熱血,而你就是那個準備被革命的腐朽大清國朝廷」。

呂秋遠說,「要不要回想一下你在十五歲那一年,偷偷暗戀老師的感覺?或者是第一次碰到學長/學妹的手,你的心幾乎要跳出來的那種曖昧衝動?好的,就算你都沒有戀愛的經驗,算是晚熟的那種人,你有沒有那種對於心愛的事物怦然心動的那一刻?如果都沒有,那你活著幹什麼?活著就是為了心動,不是嗎?」

「如果,從孩子小時候開始,你就不願意正視孩子必須要有性教育,如何能期待他在面對接吻與做愛這件事,真的來臨時,就會知道要避孕,或者是負起該負的責任?從小就不跟他討論感情觀,萬一真的感情關過不去,你又如何能幫他度過那些日子?所以,當你看完某些社會新聞,或許你很想辱罵某些人,但可否回頭想想,你怎麼看待自己孩子逐漸發展的感情狀態?」

呂秋遠也提出十大建議:

1.在看完今天的新聞後,除了認識王八蛋三個字怎麼寫以外,還可以知道孩子到底最近喜歡了誰?

2.他是活生生的獨立個體,有愛、有恨、有情緒,你不能只是把他丟給學校或是補習班,然後不關心他的感情與生活。

3.當他有對象時,不要像是另一半外遇一樣,你總是最後一個知道。請你務必要當第一個人,讓他願意與你分享。

4.請你不要否定他的感情,即使你自己活了這麼大把年紀,還是不明白,但不要以為小孩也不懂。

5.請你開心的跟他討論喜歡與愛的感覺,然後放心的讓他去愛與被愛。

6.談戀愛不代表功課就不行。因為不談戀愛,功課也不會有多好。

7.請不要把補習班老師污名化,其實他們很忙,喜歡跟學生談戀愛的人是少數,非常的少數。

8.孩子是不受控制的,你只能引導與鼓勵,你沒有權利試圖掌握他的一切,尤其是感情。

9.漠視,比控制更可怕。請你不要漠視這個孩子的感受,他以後會恨你。

10.你如果沒有在孩子五歲的時候陪伴他、十歲的時候鼓勵他、十五歲的時候指引他、二十歲的時候離開他。你將永遠不會擁有陪伴、鼓勵、指引他的機會,也不會懂得適時的離開他。

#陳星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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