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27)日說,國民黨未在25日最後繳款期限,繳交黨產會追徵的8.6億元。執行署最快明天依照日前調查國民黨財產以及黨產會提供的國民黨財產等資料,查封國民黨持有的不動產。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民黨轉帳撥用土地案,指出國民黨獲利新台幣8.6億元,屬於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6月中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因國民黨拒繳,黨產會將案件移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8月25日是最後繳款期限。
國民黨委任律師25日前往台北分署,繳付所持民國36年的美金公債實體債票與零散息票,估計現額約385億餘元,以抵銷8.6億元行政處分。
但是,黨產會認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3條規定,「國家統一前,下列債務不予處理:一、民國38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民國38年黃金短期公債。二、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之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也就是,國民黨提出的美金公債,並無流通價值,不具清償效用。
台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鍾志正今天說,因黨產會認定美金公債不能清償,國民黨在25日最後期限仍未繳款,最快明天依照日前調查國民黨財產以及黨產會提供的國民黨財產等資料,查封相當價值8.6億元的國民黨持有不動產,因國民黨在全台各地均有不動產,將以台北巿為優先查封地段,查封後,再進行後續鑑價及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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