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遭性侵後,懷孕產下一子,女子怒告對方,但男子到案後,堅稱當時性交是你情我願。警方調查,去年四月間,女方控訴男子多次違反她的意願下,強壓雙手,並以身體壓制,性侵得逞。
▲女控遭性侵產子,親子鑒定確發現,生父另有其人。(圖/pixabay)
而這名遭指控的51歲曾姓男子,在官司訴訟時,曾要求與產下的小孩做DNA親子鑒定,結果出爐,讓人傻眼,因為女子生下的男嬰與這名男子完全沒有血緣關係,換句話說,與女子發生性行為的男人,不只曾姓男子一個人。而桃園地檢署也根據親子鑑定的結果,加上女子陳述遭性侵後並未提出驗傷單,或是提出其他足以証明遭受性侵的証據,因此給予這名曾姓男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