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彰化報導
彰化縣江姓女子(31歲)與陳姓男子(37歲)3年前通姦挨告,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已執行完畢。陳男趁妻子不在時,竟又再帶江女回家「參觀」,並被妻子錄下鹹濕對話「妹妹那邊比較濕」、「你射得不夠深」等語,陳男的妻子再度提告。2人在庭上爭辯時說,「流出來」是指陰道灌洗器,只是討論性行為並沒有做,法官認為,2人對話內容就是描述勃起與射精狀況,再加上通姦並非第一次,因此判江女5個月有期徒刑附帶民事賠償。
▲法官判決江女5個月徒刑附帶民事賠償。(圖/翻攝google map)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陳男今年2月10日趁陳妻不在,帶江女回家「參觀」,但遭陳妻發現並提出錄音光碟證據,兩人鹹濕對話,不過2人一度在庭上辯稱「流出來」是指陰道灌洗器,但江女在準備庭與審理庭,對當天是否帶陰道灌洗器到陳男家說法不一,且兩被告坦承對話是在討論性行為,但否認有性行為。
法官認為,對話中提到「這不會叮冬、叮冬」,指的是陳男性器官勃起、「射的不夠深」、「一直流出來」等,是指陳男射精狀況,加上兩人通姦並非第一次,因此判江女5個月有期徒刑,民事判賠陳妻45萬元。因雙方達成和解,陳妻也撤回對陳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