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已婚的張姓男子28年前瞞著妻子,在外與小三偷生子,事後也將此事隱藏很好,並未讓正宮知情,直到近日因張男兒子同學的一句話,才讓私生子事件曝光,張妻憤而提告,不過,因全案已過追訴權時效,檢方最後只能以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圖/攝影者T.J. Lentz, flickr CC License)
日前張男兒子的同學向好友聲稱「你爸跟一個女人及一個年輕男生在逛街,那個年輕男生跟你長得好像,該不會是你爸在外面偷生的吧?」張男兒子聽聞後,回家後將此事轉告母親,張妻請徵信社調查,丈夫和戴姓小三在外偷生子的事件才因此曝光,且私生子同樣也姓張,甚至連名字都只跟兒子差一個字,讓張妻憤而提告。
張妻指控,戴姓小三明知張男已婚仍與他交往,兩人在77年底發生關係,戴女還替他生下孩子。對此,檢方指出,由於私生子出生時間的關係,全案追訴權時效期限已過,雖然兩人有通姦鐵證,檢方也只能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