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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記者總被討厭?文字如劍…淺談記者與受訪者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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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Z/換日線Crossing

「出刊時他(陳啟禮)原本對我期待甚深,交代屬下要多買雜誌,後來看到他屬下傳真去柬埔寨的報導,十分失望,認為我仍著重在他過去的事,不寫他的諸多善行,就不買雜誌了。」──董成瑜《華麗的告解》(2016)

我走在空無一人的小巷,路燈一盞走過一盞。滿腦子想著剛剛跟受訪者的訊息來往,感到既傷心又無奈。

他語氣誠懇的問我,某些內容「是否可以不要寫」。

他仔細地說明他的顧慮,我也努力與他溝通,嘗試說服他不要多慮,然而我們最後仍沒有達成共識。

▲情境示意圖。(圖/攝影者Matt Chan, Flickr CC License)

記者與受訪者的立場矛盾

我想起資深人物記者董成瑜在《華麗的告解》一書中說,如果受訪者稱讚她寫得好,她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太討好,失去了觀察力與判斷力。老闆黎智英也常跟她說,不要寫公關稿討好別人。

記者應當要有自己的看法:一個好記者,通常清楚知道他想要怎麼呈現一個受訪者,帶給讀者什麼樣的資訊。要寫小人物的奮鬥、還是大人物的日常,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呈現方式。

受訪者最理想的狀況,是忠於事實,誠懇、真實地敘述自己的經驗和觀點,並且信任、尊重記者的提問和解讀,否則寧願不接受採訪。

然而,這兩方人都有不同的「變形」,使得這原本應當和睦的關係產生了扭曲:

把東西快狠準問完就閃人的、一篇報導開價多少不然免談的、激怒挑釁得到獨家的記者,讓同行辛苦累積與讀者之間的「信任」毀於一旦。

受訪者方面,有人會想要影響記者,利用報導為自己的形象加分;有些人想要強調特定面向,並且掩蓋其他事實;有些人雖然沒有想要透過報導獲取利益,卻認為給記者採訪是「做人情」,自己應該要擁有左右內容的權利。

不論如何,只要受訪者和記者的出發點、想法不同,就很容易對記者的報導感到不滿──不是太多就是太少;不是太輕描淡寫、就是太誇大其辭。

受訪內容能不能給當事人過目?

舉一個記者與受訪者立場矛盾的常見例子,便是「專訪內容可不可以在發布前,給受訪者先看過?」

一般來說,為了避免為受訪者背書的爭議,不論媒體記者、獨立記者的文章,都盡量不會在發佈前拿給受訪者過目。除非是牽涉到事實,為了避免記者筆誤,會請受訪者確認──有限度地擷取引言的片段,讓受訪者看看這些話在重整後,是否有違反原意的地方。

現在記者採訪通常會錄音,除了方便記者照原話寫稿,不靠筆記拼湊二手資訊,也是留下訪談證據,避免日後爭議。

不給當事人看稿的一個風險,是記者本身誤解受訪者原意、或者不熟悉專業知識,報導刊出錯誤資訊。另一個風險,則是受訪經驗不多的人,不小心忘記注意自己的發言,而說出「不想被寫出來」的話。

尤其碰到訪問技巧好一點的記者,人很容易著了魔一般,掏心掏肺地全家大小事都跟記者講,事後才大夢初醒發現被「洗劫」了。因此,這時候記者就應該要看對象,判斷他下筆需要「嚴厲」到什麼程度。

若為了避免以上風險,給當事人看稿,卻又有另一種風險:就是當受訪者對內容不滿意,叫記者改稿,記者不願意改,當事人反過來「黑」記者。

事實上,就算沒有事先看稿,當事人事後對報導不滿意,也可能訴諸存證信函、威脅恐嚇、封殺或提告等各種手段。尤其沒有組織的力量保護,單一記者很難獨力承受。

黃肇珩女士從事新聞工作逾二十年,在自傳中提到她如何保護下屬:她任職中央社時,曾被三位政府官員聯名「請喝咖啡」,想要套出是誰洩漏了機密名單給記者,她的回答只是一貫反問:「這份名單正不正確,如果不正確,中央社一定更正。」讓想要套話的人洩氣而歸。

新聞各線分工,避免四面得罪

記者應該是不怕得罪人的:調查真相、揭露弊案、臧否公眾人物或針砭國家時政,若怕因此得罪人,哪裡還有水門案、希拉蕊電郵案、朴槿惠下台?

然而,記者也是很怕得罪人的:因為沒有人就沒有消息來源。沒有人的信任與協助,記者不可能穿梭在政府高官、商業高層中間取得行業間最重要的資訊。如果沒有立法院朋友的幫忙,記者要怎麼知道這次議會討論了什麼?沒有朋友的介紹,要怎麼知道哪裡正在舉行最前端的科技發表會?

董成瑜說,黎智英之所以會把「人物專訪」做成獨立的一個「人物組」,是為了不讓各線記者害怕得罪消息來源而不敢問。黎智英的分線,彰顯了大媒體專業分工的價值:記者專注在他的線上,培養該領域的專業知識與相關人脈,交給讀者可靠消息。

而這個過去主流媒體中較少見的獨立「人物組」,其「消息」就是人的故事,目標是撇去各種利害關係,僅忠實紀錄這個人物的真實面貌。

然而,作為一個半入行的菜鳥,我沒有把握自己可以用「記錄真實」的理由,主導文章到什麼程度。尤其人物專訪的內容牽涉到活生生的人,更要小心怎麼處理才不會傷害到對方。

我很明白,文字如劍,可以救人,也可以殺人。這個時候的我就像是實習醫生第一次拿起手術刀般惶恐不安。

但如果不能克服這份惶恐,退縮在零風險的範圍裡,甚至以自己的傳播力量當作商品,向受訪者賺取佣金,那新聞就再不是新聞,而是廣告了。

《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電影中,警察對人民開槍的時候,德國記者辛茲彼得一直沒有放下攝影機。就算便衣警察把槍指著大學生當人質,他也沒有交出攝影機。人們哭著跪著求他:記者先生,你一定要把這裡的事情帶出去,讓外面的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幾乎哭了一整場電影。

▲《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電影中記者辛茲彼得一直沒有放下攝影機,紀錄光州革命。(圖/翻攝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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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編輯:HUI
核稿編輯:張翔一

本文轉載自換日線Cro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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