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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崎鄉長買兇殺警 2500萬和解獲判15年6月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停職中的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去年因涉嫌買兇殺警,今年5月被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26)日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焜弘與其妻官珈羽於2014年9月3日離婚後,官女隨即與王的警察好友林進忠交往,之後因王男有意復合,得知官女與林進忠交往,懷疑官女在離婚前就有外遇,萌生買兇殺害林進忠的念頭。王焜弘把殺人概念告訴表弟黃俊源,黃便找昔日獄友劉瑞堂,劉因為通緝逃亡需錢孔急,兩人合意以200萬元酬金去殺害林進忠。2016年1月29日20時,劉瑞堂的兒子劉家瑋開車載著他到「創品軒藝品店」,確認林進忠在屋內。21時57分,劉瑞堂見林進忠步出藝品店,持霰彈槍朝林近距離射擊2槍,林進忠中彈後躲到附近轎車後,劉瑞堂又朝林進忠腹部射擊1槍,導致他傷重不治,再布局成藝品買賣糾紛,掩飾買兇殺警犯行。

王焜弘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為,王等人以2500萬與被害家屬和解,家屬同意給被告從輕量刑及自新的機會,因此輕判為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表弟黃俊源、槍手劉瑞堂、劉的兒子劉家瑋,分別獲判13年6月、15年、7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王焜弘,官珈羽,王焜弘臉書

▲王焜弘與官珈羽。(圖/翻攝王焜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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