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纏訟十多年的RCA汙染求償案,前年北院判決RCA及兩家控股公司要賠償445名受害人5億6445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歷經兩年半的審理,這起台灣史上最大環保汙染侵權案,將於今(27)日下午4點整二審宣判。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宣判後會在高院門前舉行記者會。
求償員工主張,跨國資本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簡稱RCA,是美國家電第一品牌,於1970年至1991年在台灣設廠,期間曾被台灣政府選為模範工廠,最輝煌時期員工高達兩、三萬人,但RCA來台二十多年,因桃園廠使用有機溶劑處理不當,造成上千名員工罹患各種疾病、數百人罹癌過世,受害的529名員工集體向RCA求償27億元。
北院於2015年4月判決RCA、法商Technicolor、百慕達Thomson等3家公司須連帶賠償445名受害人5億6445萬元,RCA員工關懷協會於高院審理期間,將求償人數從529人增加成1554人,索賠金額由55億多元增加到72億多元。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協會在二審增加求償人數、金額於法不合,於2016年4月間裁定駁回確定。至於原本的上訴案,高院今日下午將二審宣判。
▲RCA員工關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24日帶領60多人到桃園市政府前,為即將二審宣判的RCA求償案遞送邀請函,盼市長鄭文燦能出席旁聽。(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