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案件頻傳!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為躲避酒測,竟違停「自囚」車內,員警只好開出9萬元拒檢罰單;事後劉男不服提告,一、二審法官竟判劉男免罰,全案定讞。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譁然,認為法官的判決是變相鼓勵酒駕累犯「鑽漏洞」。今(16)日大安警分局也提供當時的密錄器,出面說明。
▲劉男駕駛的白色車輛在市民大道上遭警方臨檢。
去年10月劉男遇警方攔檢,直接違停路邊,並自囚在車內「裝睡」,警方開出拒檢罰單。事後劉男提告抗罰,一審法官認為,劉男無客觀易發生危害行為可懷疑酒駕,判劉男勝訴;二審法官認為,若出現車輛蛇行、猛然煞車、車速異常等情形才可合理懷疑酒駕,但劉男只是從外線切內線時未打方向燈、違停,於是維持原判決,撤銷劉男罰單定讞。
▲警方敲擊車窗,但劉男卻故意不理會。
今日大安警分局提供當時的密錄器,由交通分隊長黃昱維出面說明,他表示,當天劉男駕駛的白色休旅車行經市民大道時,執勤員警發現他行車不穩,且有驟然加減速的狀況,於是立刻上前盤查,而劉男也將車輛違停在紅線上,故意無視執勤員警做出敲擊車窗、呼叫示意他下車的動作,先是持續假裝撥電話,後來更直接到後座假睡。
▲警方對判決感到遺憾。
執勤員警見狀,依規定用紙本的告知單貼在玻璃窗上,告知拒檢的相關罰則,但劉男仍不配合,員警判斷他已具有酒駕的樣態,依規舉發開罰。對於法官的判決,黃昱維表示,分局對法院的判決感到遺憾,但警方還是會強力執法,這個判決不會影響警方取締酒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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