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案件層出不窮!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為逃避酒測,自囚在車內,警方開出一張9萬元拒檢罰單,事後劉男提告抗罰,一、二審法官竟都判劉男勝訴,引起社會譁然。有網友認為,此判決反映出案件相關法條的瑕疵,變相鼓勵酒駕累犯「鑽漏洞」,但也有人認為,因為警察執法技術差,才讓此案成立。
▲劉男自囚車內,警方只好開出拒檢罰單。
劉男在去年為逃避酒測,竟違停路邊「自囚」車內,警方只好開出拒測9萬元罰單。事後劉男表示因為在「車上睡覺」,才沒聽到警方呼叫聲,於是向法院提出告訴。最後結果大翻盤,一、二審法官認為,劉男無客觀易發生危害行為可懷疑酒駕,最後判撤銷劉男罰單,全案定讞。
▲網友議論紛紛。(圖/翻攝自PTT)
今日執法的大安警分局表示,執勤員警都是依規定開罰,對法院的判決感到遺憾,但不會影響警方取締酒駕的決心。宅神朱學恒則分析,這起事件的重點在於「拒檢」,而不是「酒駕」,是判決的法官以「主觀」意識認為躲後座不是逃避酒駕,才判決劉男免罰。
▲朱學恒在臉書表達看法。(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
判決一出,掀起網友熱議,反應兩極,「恐龍法官遇正義會變身」、「畜牲判決」、「推廣酒駕睡車上拒檢」、「變相鼓勵投機」、「都是恐龍法官的錯啦」、「快叫立委修法讓警察有權力破窗進行酒測」;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技巧太差,導致免罰」、「警察經驗不足」、「就警察執法技術差、法治觀念差、心態差導致此案不成」、「明明就警察不會一堆人怪法官的」、「終於知道台灣的亂源在哪了」。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