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4歲女童父母離異,本月初女童到生父家居住,兩人嬉戲時哥哥竟拉下褲子「要求吃雞雞」,女童懵懂聽從哥哥指令,用手、嘴唇觸碰哥哥生殖器,事後女童母親得知憤而提告男童性侵,社會局及檢方都已介入調查,社工追蹤觀察女童身心狀況,所幸未有異樣,警方後續將約談男童到案說明。
▲示意圖,非當事人。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於12月4日接獲本案,遭控訴性侵對象為女童同父異母的9歲哥哥,女童母親表示,月初女童至前夫家居住,女童哥哥疑似脫褲唆使女童口交,經南地檢(7)日辦理,檢察官指示女童到案說明,女童聲稱當時與哥哥正在玩,哥哥突然脫下褲子笑說:「來吃小雞雞」,指示女童含住小雞雞,女童起初先用手撫摸生殖器,嘴唇碰到包皮後嚇的收口,男童後續未再有強迫行為。
本案據警方及社工透露,兒少法並未規範加害人年齡,因此不因男童未成年而不予處份,詳細結果仍待檢方約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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