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政院踢「加班換補休」是他提 蔣萬安嗆說謊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增訂第32-1條「加班換補休」挨批是「霸王條款」,也引發朝野互槓。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說這是國民黨提出、經朝野同意後通過。提案的藍委蔣萬安今(12)卻親上火線反擊,自己提案已被綠委以62票多數否決,現通過是綠營自提的再修正動議,請民進黨自己「敢做敢當」。

《勞基法》修正案增訂第32-1條,明定加班費可依加班時數換補休,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時數換發加班費,卻引發外界痛批「加碼」過勞、替資方大開後門,勞工未來不但領不到加班費,還有假也休不到,等於宣告周休二日瓦解。徐國勇昨稱該條文是國民黨提出,經朝野同意後通過;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反嗆,徐造謠、抹黑,要求道歉

▲《勞基法》增訂「加班換補休」挨批是「霸王條款」,藍委蔣萬安(右)要民進黨敢做敢當。(圖/中央社)

蔣萬安指出,現行是勞工加班後依法請領加班費,卻被雇主強迫換補休,在累積補休時數後,雇主以各種藉口讓勞工休不完,造成勞工領不到加班費、更無法補休的「雙重剝削」。因此他上會期就提案將「加班換補休」法制化,設置「勞工加班雇主須給付加班費」、「例外經勞工同意始得換補休,時數依加班費率加成計算」、「當年度終了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時數須換回加班費」3機制。

蔣萬安批,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和勞動部根本沒採納他的提案版本,反而加碼提出將實質造成「為資方規避給付加班費」的修正版本。他多次發言質疑,但勞動部長林美珠隻字不提,甚至綠委鍾佳濱、何欣純還說,加班費1:1換算補休時數才方便計算、勞資協商是給予彈性。蔣怒批,綠委說法根本是護航資方。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也說,國民黨團提出許多附帶決議,像是要求勞動部盡速提出「最低工資法」、落實勞檢、修正過勞定義等,要求修訂「國定假日法」等,卻被民進黨否決,質疑修法是為資方還是勞方?這樣的政府不值得人民信賴。蔣萬安補充,新法「加班換補休」引發勞工大反彈,他會在與勞工代表開會討論後,繼續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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