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準備參加大學考試的女高中生,8年前因紅斑性狼瘡發作,被父母送進台大醫院治療,8天後送進急診室急救,最後因腦部缺氧,成為植物人,2年後死亡。家屬認為,林姓主治醫師害女兒枉死,控訴醫師殺人。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醫師治療的過程並沒有違反醫療常規,更無殺人意圖,今(25)日予以不起訴。
▲台大醫院外觀。(圖/翻攝Google Map)
《蘋果日報》報導,檢方調查,女高中生於2009年被台大查出,患有全身性紅斑性狼瘡,醫師當時建議住院治療,女高中生的家屬在多方考量下,帶女兒去台北榮總就醫。2010年6月,女高中生因發燒回到台大看診,被診斷出疑似全身性念珠菌感染,因此住院治療,但8天後女高中生身體出狀況,經急救後命雖撿回,但卻成為植物人,2年後死亡。家屬認為,負責診治的林姓主治醫師應本於專業判斷,就病患的病微、癒療機率等事項,向病患及家屬充分說明,讓病患及家屬有充分的醫療自主權,卻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未積極治療,害女兒枉死,因此控告林醫師殺人。
林醫師表示,救她都來不急,怎麼可能有殺人的故意,並指女高中生當時住院抽血時,結果顯示,其紅斑性狼瘡指數高,且腎臟功能很差,建議應立即接受輸血治療,但女高中生的母親反對,住院期間,家屬不假帶女高中生離院,導致抗生素治療中斷,在女高中生身體出現狀況必須急救時,女高中生家人又堅決拒絕其醫學診治規劃,他已善盡告知義務,並盡可能的搶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