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南報導
叫起床需要喇舌?台南陸軍步兵第203旅一名兵器連陳姓副連長,因愛慕同營的營部連李姓女連長,前年11月13日半夜侵入對方的連長寢室,趁李女熟睡,撫摸其臉頰、強行舌吻。法官庭訊陳男時,陳男竟辯稱:只是為了「請她隔天早上叫我起床」,否認猥褻;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沒有通過測謊,行徑造成李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陸軍一名副連長半夜摸黑猥褻女學姊。(圖/示意圖 非當事人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前年11月13日凌晨3時10分,陳男走到營區大樓2樓,擅自進入營部連連長室內的寢室。利用李女熟睡時,撫摸她的臉龐,進而上半身壓在李女身上,親吻其嘴唇。李女驚醒後以手推開陳男,要求對方停止。但陳男不顧李女推拒,仍繼續壓在李女身上,違反李女意願強吻3、4次。
陳男辯稱,他雖然沒有經過李女同意,進入連長室的小寢室裡,但目的是要請李女隔天早上叫他起床,所以他只有輕拍李女的臉,沒有壓在對方身上,也沒有親吻,更沒有做出猥褻行為;但陳男沒有通過測謊,尤其是對於「你有沒有將舌頭伸入李女的嘴巴」,陳男否認時,測謊呈現不實反應。
法官認為,陳男的犯罪動機是愛慕,惡性雖然比隨機侵害女性的街頭色狼輕很多,但這種表達愛慕甚至想進一步發展雙方關係的方式,嚴重侵害李女的隱私和身體自主權,甚至造成身心受創,影響軍旅生涯,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