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52歲李姓男子,因犯下竊盜案遭檢警鎖定,檢驗DNA之後發現,李男除涉及多起竊盜案之外,還涉嫌在河濱公園性侵女子,及在女性機車掛上「沾有精液」的女用內褲,並留下「我要瘋狂的猛X你小陰部」紙條,甚至還闖入女子住處,將女用內褲套在熊玩偶兩腿,再用美工刀割開胯下並留下精液。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恐嚇、竊盜等罪嫌將他起訴,而利用熊玩偶恐嚇部分,因追訴權時效完成不起訴。
▲李男涉嫌在河濱公園性侵女子。(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2月晚間11時許,李男見一名24歲正妹,獨自走進新北五股微風運河停車場附近的流動廁所,竟持刀架住正妹頸部企圖性侵,女方苦苦哀求之後,他才改指侵並要對方幫忙「打手槍」直至射精,事後正妹雖報警處理,但因當時天色昏暗,警方無法鎖定犯嫌身分。去年10月,李男潛入一名男子位於新北蘆洲住處,偷走現金4000元。
檢警勘驗監視器畫面,並採驗現場DNA,發現李男除涉及4起竊盜案,也是同年2月的五股性侵案的嫌疑人,此外,2013年4月間,李男還隨機在一台黃姓女子機車,掛上沾有精液的女用內褲,還留下紙條寫道:「我要瘋狂的猛X你的小陰部」等語。從事粗工的李男遭檢方拘提到案,李男坦承「很久沒有性行為」,辯稱只有請正妹幫忙手淫。檢方依據李男供詞及行竊監視器,與案發現場採集到的嫌疑人DNA,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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