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9)日初審「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經朝野協商獲致共識,當沖降稅措施延長3年8個月至民國110年年底。
▲財政部長許虞哲(左)、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右)。(圖/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等人提案主張當沖降稅延長5年。曾銘宗說,一年一年的降,就立法效益而言,不符成本。3年也太短,主張延長5年,並盼未來如有可能,能夠常態化。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榮璋則是質疑,如果當沖降稅是一個刺激的措施,要到什麼程度才可以停止刺激?如果刺激成為常態,就變成不是刺激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主張,先觀察3年。他認為,當沖降稅如果可以促進價格發現、活絡市場,且沒有追漲殺跌、增加波動的狀況,就可以長久實施。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調降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屬提振股市活絡的短期措施,宜定期評估,適時調整。降稅措施期間不宜過長,以維持機動性及正當性。
許虞哲表示,行政院版延長現股當日沖銷降稅措施3年,有助適時評估政策效益及是否達成政策目標,並避免租稅優惠過度,影響賦稅公平。此外,最近一次我國景氣循環期間為35個月(約3年),延長降稅期間3年,可適當觀察近期經濟景氣下的政策效果。
▲財政部認為,當沖降稅有刺激台股量能成長效果。(圖/中央社)
草案審議處理過程,財政部長許虞哲等行政部門希望遵循行政院版當沖降稅延長3年,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和賴士葆等人主張延長5年。最後採折衷,通過延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也就是延長3年8個月。
對於立法院初審通過當沖降稅延至民國110年年底,談及這項立法的效益,曾銘宗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當沖交易有三種功能:投資、投機、避險。當沖交易會讓資本市場交易量能夠提高,也可以提高整個資本市場的流動性,也有助企業資本籌資功能更能發揮,投資人也可以利用當沖的交易進行投資及避險。
曾銘宗說,過去只延長1年,每一年處理一次,立法成本太高。這次採取折衷,行政院版本是延長3年,他的版本是延長5年,最後折衷結果是延長3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