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郭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網路結識女網友小婷(化名),佯稱要替對方介紹工作,卻將小婷載到山區,然後爬到副駕駛座,直接壓在對方身上,不顧小婷掙扎說不,還強行伸手插入她下體性侵得逞,直到小婷狠咬郭男腰部一口,這才得以逃離魔爪,事後小婷氣憤提告,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郭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
檢警調查,當天晚間9時許,郭男與小婷相約在附近的超商見面,他便佯稱要替對方介紹工作,小婷並未懷疑直接上車,後來郭男又改口說,他想到另1個地方繼續聊天,遂將車開往郊區的登山步道停車場。
一個多小時後,郭男見四周漆黑無人,一時色心大起,竟直接跨到副駕駛座,整個人坐在小婷身上,還壓住對方雙手,再伸出狼爪撫摸胸部及下體,並扯下小婷內褲後,利用手指性侵得逞,小婷嚇得尖叫呼救,但停車場根本空無一人,只好不斷奮力扺抗,下意識從對方腰部狠咬一口,郭男頓時性慾全失,只好放手任小婷離去。
小婷脫身後立刻傳訊向友人求救,並在親友陪同下提出告訴,郭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他表示因愛慕小婷才會忍不住下手性侵;法官認為,郭男事後與小婷達成和解,也已支付調解金,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期間得向政府機構或公益團體提供90小時勞務服務。
▲郭男將女網友載到登山步道停車場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