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官好棒棒!性侵犯60萬和解求緩刑 法官:錢非萬能

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化名阿翰的男子,前年底認識一名未滿18歲女網友「小美」,兩個人相約看夜景,沒想到阿翰管不住下半身小頭,趁機性侵小美得逞。一審阿翰被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個月,到了二審,他告訴法官,已經用60萬與被害人和解,希望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查出阿翰另涉嫌性侵另一名少女,如果答應阿翰請求,給予緩刑,可能會讓他誤會,用金錢和解後,就能解決犯罪問題,不用被關!所以雖然他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仍將他判刑3年4月。

老公堂哥試圖性侵,人妻拒絕竟遭兩人凌虐致死。(圖/翻攝Pixabay)

▲這個法官好棒棒!性侵犯60萬和解求緩刑 法官:錢非萬能。(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查出。阿翰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美,第一次外出就強暴被害人得逞。在小美之前沒多久,阿翰才使用交友軟體認識另一名未滿14歲少女,也是約出見面後,把少女帶往公園性侵,經少年法庭調查及審理後,裁定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沒想到阿翰犯案沒多久又犯下小美的強制性交罪,根本沒有痛改前非,因此雖然阿翰以6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若再予緩刑宣告,恐怕讓阿翰誤以為可以用金錢解決犯罪問題。因此不給他緩刑,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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