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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最新條例!根據「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法後,飼主再也不能讓「毛小孩」在公共場所亂走,要栓上鏈繩再讓狗狗戴上專用口罩,免得突然受到刺激,亂吠、咬人,動保處將會不定期到公共場域稽查,若經勸導後未改善,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那可是好幾個月的飼料錢。
▲帶毛小孩出門記得繫上牽繩!圖/翻攝自臉書
為了保護民眾與動物的安全,未來主人如果要帶毛小孩出門,應使用鍊繩,或放進箱籠等防護措施。據《聯合報》報導,動保處長嚴一峯表示,飼主們如果想給寵物安全活動的空間,可以到狗狗專屬的運動公園。此次修法也增加了新條例,未來如果接獲民眾舉報發現受難、受虐、受傷動物,可協助進行緊急安置,有必要還可會同警察進入公、私場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