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婚前契約」是為了保障雙方婚後權益,但小心把對方嚇跑,最後連婚禮恐泡湯!一名男網友抱怨,8月將結婚,未料準岳母拿出「婚後財產同意契約」,要求每月給2萬孝親費,若離婚需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讓男子超錯愕,直呼是遇到詐騙集團嗎?
▲示意圖/資料照
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怒訴,日前去女友家吃飯,對方媽媽拿出彩色版「婚後財產同意契約」給他簽名,但看到三大條契約,讓他超傻眼…
1.婚後XXX同意拿每月薪水2萬孝敬女方的父母
2.買房只能用夫妻共有,房貸男方全數負責
3.若離婚,男方XXX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
當下原PO客氣回應「能讓我一點時間考慮嗎?」準岳母則回沒關係「等主桌我會請主證人用正式書面給你」,也能理解「契約」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但她怕遇到被不責任男人,所以醜話先講在前頭。
原PO抱怨,將與女友步入婚禮,就連喜帖、餅、場地、車什麼都準備好了,但「妳老母是演偶像劇還是八點檔,若結婚當天叫我簽,我會在30桌所有人面前撕給妳老母看」,更懷疑是否遇到詐騙集團?「本人8月結婚,有種叫我簽」。
準岳母自私舉止,讓網友拳頭硬了,力勸原PO別簽名「砍掉重練,不如單身好,男方的父母也要孝敬,如果有了孩子開銷更大,一個月差不多要花十幾萬跑不掉,到最會會不會為了錢吵架而離婚? 何苦?」、「男方的父母不是人?」、「 當天投射到大螢幕讓他丟臉」、「是在賣女兒嗎?」、「怎沒有多一條,結婚後媽媽順便嫁過去」、「結完婚,你就沒有利用價值了」,有人則是過來人「我遇過比你還慘,但非常慶幸,我跟她沒結果,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