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去年談到「罷昌」議題受訪時,指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支持毒品除罪化」,被時代力量黃國昌控告涉嫌誹謗。高等法院認為,洪秀柱所言是可受公評之事,今(21)日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確定。
▲洪秀柱。(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2017年4月3日洪秀柱當時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在嘉義市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地方民眾對於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支持毒品除罪化,還有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言行,當然引起民眾的痛恨及不滿」,黃國昌因此提起自訴控告洪妨害名譽。
二審認為,對於是否支持毒品除罪化,不能說「支持者較為低劣,反對者較為高尚」,即使黃國昌心裡並非「支持毒品除罪化」,洪的言論也不至於造成黃的人格評價受到貶損;此外,洪的部分用字遣詞稍嫌聳動或誇大,但並非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未逾越善意及合理評論範圍,應受憲法之保障,因此判洪無罪確定。
▲黃國昌。(圖/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