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3歲的呂姓男子,今年3月初,他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年僅15歲的國中少女,雙方交往後隨即陷入熱戀,呂男還2度開車帶少女出遊,更在停車場大搞車震,直到後來,少女媽媽發現女兒手機裡面有曖昧訊息,整起案件才曝光。據檢警調查,呂男認識少女之後,2人才聊過幾次天就約出來見面,他明知對方未成年只有15歲,但仍選擇與少女交往。
▲呂男與少女大搞車震。(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人認識不到1個月,呂男就常開車載少女出遊,今年3月底某天,他開車載少女到停車場後,竟提議想和她發生性關係,之後2人竟然直接在停車場裡大搞車震;5天後呂男又約了少女出來,並載少女到另一個停車場,要求她替自己口交,呂男事後意猶未盡,隔了一個禮拜後,再度找少女出遊,同樣選在住家附近的停車場內車震,且連續3次都選在相隔不遠的停車場內。
事後,少女母親在其手機裡面,看到她和呂男的曖昧簡訊,這才驚覺事情不妙,不斷詢問下,女兒才坦承交了男友,2人還發生性關係,事後經母親報警提告,呂男到案之後向警方坦承犯行,但卻辯稱和對方是男女朋友,性交前也有獲得她同意。檢方審酌雙方證詞、對話紀錄,以及車輛資料等,認為呂犯行明確,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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